2023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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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

坚持引资引智双向发力 建设高水平外资研发中心(下)

□ 李 磊 刘泽寰

在《坚持引资引智双向发力,建设高水平外资研发中心(上篇)》中,笔者对外资在创新发展、人才建设、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行了分析。本篇结合商务部、科技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根据外资企业在华研发中心的新特点、新趋势,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首先,对外提升外资研发中心国际化水平,建设全球化研发体系。提高外资研发中心的研究水平,引导外资研发中心实现服务全球的基础性研究与服务本地的应用型研究并重。在制度安排方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突出分类引导,对外资建设不同类别研发中心的审核、注册、退出机制以及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予以明确。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对接国际标准积极开展国际互认互保,率先在外资研发中心重点地区试点综合性知识资产金融服务,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减少对知识成果的限制提升跨国流动性。在资金支持方面,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为高水平外资研发中心提供相应的资助与奖励,适当放宽国际资本限制并鼓励境外科技风投资本为外资研发中心提供资金支持。

其次,对内增强外资研发中心黏性,深入参与国内经济循环体系。防止研发孤立,加强外资研发中心的对内联系,支持在华外资融入国内研发体系。在与国内研究机构交流合作方面,鼓励外资研发中心与国内高校以及科研院所建设高质量基础研究国际合作平台,平台参照国际化体系标准运行,制定配套保障政策。在与国内企业开展业务合作方面,要提高外资研发中心的市场化程度,从企业需求中凝练科研课题,解决企业生产实际问题。以更加专业化的分工为国内企业提供多样化技术支持,从而增强中国价值链韧性。在与政府保持沟通联系方面,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以独立身份或联合其他机构申请国家、地方的课题项目,放开科技奖励的国籍限制,保障外资研发中心在设备采购、办理退税以及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方面享受的便利措施和应有待遇,提升外资研发中心对国内研发体系的融入感和归属感。

再次,发挥集群效应,重点地区重点投入。跨国公司的研发中心往往与总部位于同一区位,形成 “总部+研发”或“生产+研发”的布局特征。一线城市要重视总部研发一体模式,依托外企总部做好高层次研发中心的承接工作。在探索创新管理模式方面,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保障好外资研发中心使用当地各类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相应研发试验的权利,鼓励有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与国内外高校联合培养人才,建设博士后流动站。在激发外资研发中心的正向溢出效应方面,重点地区可以在根据自身区位优势和产业特征的基础上,学习硅谷、筑波科学城等园区的发展经验,规划超级科创园区,集中引进内外资研发中心。加强外资与内资、外资研发中心与内资研发中心间的联系合作。

最后,引凤筑巢,精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思路,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环境。在挖掘海外人才方面,坚持精准引进原则,建设外籍人才库,努力争取关键领域的顶尖人才和年轻科学家,鼓励外资研发中心从国外高校、机构聘用科研人员。引才举措应不拘一格,要精简引才手续、放宽人才签证,简化研发人员亲属办理团聚签证的手续,建设国际人才公寓、国际学校解除高层次外籍人才来华后顾之忧。在培养国内人才方面,支持外资研发中心雇用国内科研工作者,为供职外资研发中心的不同层次人才在安家落户、社保转移、职称认定时提供相应的便利,支持经验丰富的科研工作者兼职高校教师指导学生。在薪酬绩效激励方面,保证薪资水平市场化,支持研发中心采用国际化薪酬安排。建立海外人才薪酬奖励机制,并根据研究成果贡献程度建立多层次的奖励和表彰体系,调动海外人才工作积极性。

(作者李磊系南开大学跨国公司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作者刘泽寰系南开大学跨国公司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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